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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海洋大学MBA招生简章

2014-07-19 14:28:49| 【山东考研网】

一、中国海洋大学MBA项目的宗旨

总结青岛领航企业创新管理的经验,培养适应全球化市场经济和管理需要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

二、中国海洋大学MBA项目的培养目标

MBA是一种应用型、务实型的专业学位教育。基于整合校企资源,总结青岛领航企业成功管理经验,突出大型企业创新管理、跨国经营管理和海洋经济管理的特色,中国海洋大学MBA项目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知识全面、善于沟通、组织领导能力和动手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学校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办学方式,经过科学、务实、严谨的培养和训练,使合格毕业的学员具备在工商企业和政府部门担任中高层职位的知识和技能。

三、专业方向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的资源优势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海洋大学MBA项目设有以下专业方向:会计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营销管理、公司治理、金融与投资管理、国际商务管理、旅游管理和海洋管理。

在完成必修课并考试合格之后,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生涯设计和兴趣,选择专业选修方向。

四、学制和学分

全日制MBA(Full-time MBA)学习年限2年,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周一至周五上课,要求修满52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36学分,公共选修课6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4学分,学术报告会及学术活动(必修课)2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

在职MBA(Part-time MBA)学习期限3年,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年。半脱产学习,周六、周日集中授课,要求修满52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36学分,公共选修课6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4学分,学术报告会及学术活动(必修课)2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

MBA学位班学习期限3年,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年。半脱产学习,周六、周日集中授课,要求修满学分48学分,其中必修课36学分,选修课6学分,学术报告会及学术活动(必修课)2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

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中国海洋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MBA学位证书;学位班学员只颁发MBA学位证书;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毕业生,只颁发中国海洋大学MBA结业证书。

五、课程设置

为适应中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实际需要,中国海洋大学MBA项目的课程分为公共课、核心课和选修课三个层次,其中公共课和核心课为必修课程,为所有MBA学生必须掌握的管理学和经济学知识与技能,选修课程则强调了不同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选修课又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在掌握了必修课程所代表的现代管理和经济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通过选修课的学习,MBA学员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最感兴趣的管理方向与领域,具备在该领域从事有效管理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MBA学员在任何一个专业方向上选两门课(至少四个学分)以上,便可以将该专业方向作为自己的主修方向。如果学生不愿意选择具体的主修方向,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修不同专业方向的课程,但必须修满学分。

六、中期考核

1.MBA学员在学位课程学习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中期考核,重点检查MBA学员执行校纪校规情况和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2.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对MBA学员的成绩进行检查,对个别不宜继续攻读学位的MBA学员提出处理意见,报MBA教育中心主任审批,并将结果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备案。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1、学位论文阶段是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答辩和学位授予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中期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采用师生互选和导师组负责人协调相结合的方式确定。MBA教育中心办公室根据师生互选意向及具体情况进行协调,安排师生见面,确定导师名单。

4、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全日制学生)或第四学期(在职MBA或学位班学生)结束前,进行论文开题并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式四份,研究生教育中心、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各一份。

5、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至少应有半年的撰写时间,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汉字,并按规定格式撰写、打印和装订。

6、论文内容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以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

7、学生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以第一作者(或者学生的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有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的学术刊物正式发表1篇以上(包括1篇)学术论文,或提供一项经市厅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研究成果,且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中国海洋大学,否则不予组织答辩。

8、论文必须经三位评阅人审阅同意答辩后,方能举行论文答辩。若遇其中一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增聘一名评阅人重审,重审通过后才可组织答辩。如有两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举行答辩,待修改后重新申请。

9、论文定稿到组织答辩应留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论文在答辩日之前至少一周时间送达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两名),经导师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聘请。同时确定答辩秘书一人,协助答辩委员会工作。

10、需要提前或延期答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MBA教育中心和研究生教育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咨询电话:80963322  马老师

          QQ:2506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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