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的两种考试方式

2014-07-19 13:52:25| 【山东考研网】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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