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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大学研究生部分专业调剂公告

2015-03-14 13:16:25| 【山东考研网】

一、接收校外调剂类别、专业及领域见附件

二、调剂要求(参照2014年调剂要求,待2015年教育部调剂政策公布后,将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1)符合国家调入专业和调出专业的分数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简章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报考学校与我校层次相当或高于我校。优先接收毕业学校为985、211工程高校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考生。不接收同等学力、成人教育、网络学院、专升本、独立学院的调剂考生。
 
(3)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6)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非照顾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成绩要求。
 
(8)合格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临床医学专业除外)。
 
(9)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11)申请调剂到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
 
三、调剂程序另行通知。
 
四、联系办法
 
研招办电话:0532-85953655   5897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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