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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不可忽视的复试细节

2014-08-12 11:04:07| 【山东考研网】

(一)复试基本知识
 

1. 复试资格
 

(1) 招生单位对考生初试成绩进行登记、统计和测算分析后,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校(院、所)情况拟定复试标准。
 

复试标准须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院、所)长组织有关人员审定,并报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和主管部门备案。
 

招生单位根据拟定的复试标准,将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的有关情况,以及接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考生的情况,提供给系(研究室),由系(研究室)在征求有关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复试名单。
 

最后由校(院、所)长召开有关会议审批确定复试名单。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委复试基本要求,招生单位拟不复试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将其全部材料转寄第二志愿单位。
 

对于不符合国家教委复试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对于个别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教委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招生单位拟对其进行复试的,需上报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审批。少数招生单位经国家教委批准,可自行审批。个别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突出,同时招生单位对其课程学习、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情况比较了解,认为确有培养前途的,经指导教师提出,系、校(院、所)批准,可以不复试。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全面、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 复试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3) 根据复试名单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前由招生单位组织有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复试试题和复试形式(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一般以口试为主)。
 

2. 复试的时间
 

按照一般的规律,等到国家初试分数线下来之后,各高校招生办公室就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再确定一个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就会马上通知考生,一般复试时间在4月上旬,但一些名牌院校一般会稍微早一点,一般是在3月底。
 

3. 复试内容
 

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专业技能的掌握,政治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试与考察。
 

从2005年起研究生考试复试的一个新变化是,本来在初试中进行的英语听力测试首次改在复试中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的考查放到复试中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的分值要记入总分。因此,精心准备一下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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