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考研专业课:法理学必考知识点

2015-03-27 16:03:10| 【山东考研网】

一、法治与法制区别
 

1、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之上、权利保障的内涵。而法制则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
 

2、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强调法律的至高权威和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以及对权力的制约与对****的保障。而法制则侧重于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以实现立法者期待的法律程序,对法律本身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并无特殊的规定性。
 

3、法治与人治相对立,法治要求“法律的统治”,将法律置于统治者的权力之上,要求公共权利必须依法取得和行使,而法制与人治并不截然对立。
 

4、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在没有民主和宪政的时代,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而法制问世先于法治,在没有民主和宪政的时候,就已经有法制。
 

二、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条件和依据,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采用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才有可能、有基础通过国家制定和实施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律,才有可能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没有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就不能建立社会主义的法治。如果人民没有掌握政权,没有争得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法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
 

2.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社会主义民主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从而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必须把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民主的巩固和发展,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法治的加强和发展。反之,社会主义民主遭到破坏或践踏,社会主义法治也必然遭到破坏或践踏。因此,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质量,直接影响、制约着法治的发展速度。
 

3.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有权威,有力量,归根结底来源于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广大人民和国家于部遵守和执行法律,并同一切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法律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的作用,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和加强。
 

三、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法律与国家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关系的另二方面,是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保障和规范国家政权的正常行使。这又可以从下列三个方面作进一步说明。
 

1.法律确认和宣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
 

2.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和阶级统治职能,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都必须借助法律来实现。
 

3.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法律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是用法律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分工和权限。其二是明确规定各项权力行使的具体程序,通过程序来防止权力****和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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