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政治主观题预测之保护生态环境

2014-12-06 09:07:26| 【山东考研网】

1.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
 

在漫长的物种进化过程中,人从自然界脱颖而出,成为当之无愧的"万物之灵"。但无论人如何进化,都改变不了这样的事实: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
 

(1)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
 

(2)人对自然的改造存在着两面性,即人类在推进工业化过程中,一方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只考虑当前需要而忽视后代利益、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等问题。人类正饱尝着无节制地向自然开战和索取而造成的恶果。因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人类以及人类的每个个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2.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1)保护环境主要是指保护自然环境,诸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绿色环境、矿产资源、动物资源等,也包括保护文物资源、文化资源、社会管理资源等人文环境。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是当今时代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从根本上说,是对全人类的生存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子孙后代利益的负责任。
 

(2)《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其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这是指闰家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这是指国家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幵发建设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其核心内容是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包括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源和防止新污染等。三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环境污染和破坏者的责任,将环境保护与人们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联系起来。
 

预测例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4日下午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作为备受公众关注的一次法律修改,如何进一步加强违法责任追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官员环保绩效考核等成为与会人员讨论的热点。
 

环保法修改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改善我国环境问题的历史机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直言,“环保法一直被认为是执行效果较差的法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这次修改体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决心。”
 

加强执法同样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吉宁关心的问题。他举例说:“现在未批先建已经成为环保的重大难题。我这里有组数据:2010年河北省全省炼铁炼钢的产能分别是2.73亿吨和2.86亿吨,其中将近80%是没有经过环评审批擅自建设运行的。”
 

一旦建成,落后的产能没法淘汰,叫停也停不下来,而目前20万元的罚款额度相对于项目投资是九牛一毛。陈吉宁痛心地说,?建议草案增加针对‘未批先建’的内容,明确处罚依据,大幅提高惩罚额度。”
 

全国人大代表徐荣春表示,环境保护既是一个经济发展转变的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不能等出现重大污染事故后才处罚,环保处罚措施不能只限于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具体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他强调说。
 

(1)为什么要对环保法进行修改?
 

(2)环保法修改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答案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修改《环境保护法》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这是指闰家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这是指国家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幵发建设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其核心内容是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包括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源和防止新污染等。
 

三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环境污染和破坏者的责任,将环境保护与人们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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