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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2015-03-23 15:52:39| 【山东考研网】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完善、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要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
 

(一)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后,在本校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办事公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试试题。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以及我校今年各专业的招生规模,一般按照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数。

(1)生源调剂

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经考生本人同意,可以从相关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合格生源不足且校内无法满足调剂的,可以从报考外单位的合格生源中调剂,调剂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同意,经研究生处审核并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复试。生源调剂中,优先考虑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第一志愿所报考学校是“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本科考生。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之间的调剂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前均须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前考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英语考试,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符合招生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及格(60分为及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A.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政审表(往届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出具;应届考生由所在院系出具证明,鉴定中要对考生诚信做出评判),可从学校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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