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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5-03-25 14:41:13| 【山东考研网】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5〕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审核并批准拟复试考生名单;审核并批准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签发复试通知;组织复试考生报到;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检查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复试考生体检;调整招生计划;审核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督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信息的核查。
 

2、加强考务人员队伍建设。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继续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并进入复试者,在复试命题、阅卷、监考、考务等各环节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4、加强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对上一年考研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录取。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复试环节各种信息公开、透明。
 

6、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复试方案。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要求,进一步完善复试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组织实施
 

1、学校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2、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各环节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具体负责审核考生复试资格、考生专业课笔试的录音录像工作。
 

3、外国语测试由研究生处、外国语学院组织。
 

4、专业课笔试:中医学基础类专业、中西医结合基础、药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心理学专业、护理学专业由研究生处组织;中医学临床类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医学专业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
 

5、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临床学科(护理学除外,由护理学院组织)面试及临床技能测试的组织和录音录像工作。
 

6、其他学院负责成立学科专业面试小组,组长一般由科室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同时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7、后勤处负责考场卫生、考生体检及结果审核工作。
 

8、保卫处负责复试笔试考场周边环境及考场封闭工作。
 

9、人事处、教务处、成教处和有关学院负责提供考生相关证明及学习成绩。
 

三、复试条件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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