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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大学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公告(3月31日更新)

2015-04-02 15:36:10| 【山东考研网】

一、接收调剂类别、专业、领域及人数见附件
 

二、调剂要求
 

(1)符合国家调入专业和调出专业的分数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简章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4)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5)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非照顾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成绩要求。
 

(7)合格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临床医学专业除外)。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10)一志愿报考外校考生还需满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报考学校与我校层次相当或高于我校。优先接收毕业学校为985、211工程高校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考生。不接收同等学力、成人教育、网络学院、专升本、独立学院的调剂考生
 

三、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填报调剂专业以及研究方向。
 

2、接收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2日10点。审核报名情况后,学校将于4月2日17点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于4月3日10点前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须提前与申报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并于4月7日上午9:00-11:30到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报到携带资料参见我校网站复试通知),复试安排在7日-8日进行。

 

3、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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