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政治:政治经济学原理

2014-08-09 09:36:05| 【山东考研网】

随着考研学习的深入,很多同学反映考研政治中的政治经济学难以掌握,尤其是许多同学在习惯了以“原理”为纲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后,在学习同样具有“原理”性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却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因为二者看上去似乎异大于同。为此,山东考研网为同学们整理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用7大原理概括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内容,这不仅为习惯了以“原理”为纲进行考研政治学习的同学们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是大家梳理和把握该部分内容的有效方法。

1.“商品二因素原理”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及自然物)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使用价值是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特有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有价值。商品价值在质的规定性上是相同的,因而彼此可以比较。商品的价值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本质上体现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社会关系。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其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一种物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即使人们为它付出了劳动,也没有价值;一种物品尽管具有使用价值,但如果不是劳动产品,也没有价值。

2.“劳动二重性原理”

商品是劳动产品,生产商品的劳动可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一定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即有用劳动。

[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一切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

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种规定。任何一种劳动,一方面是特殊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又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这就是劳动的二重性,它决定了商品的二因素。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统一的,是商品生产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另一方面,具体劳动所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是劳动的自然属性,而抽象劳动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它是劳动的社会属性。

3.“价值规律原理”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它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自发波动。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由于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商品的价格总是时而高于价值,时而低于价值,不停地围绕价值这个中心上下波动。从较长时间来看,价格高于价值的部分和价格低于价值的部分能够相抵,商品的平均价格和价值是一致的。

4.“劳动价值论原理”

理论意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扬弃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创立了劳动二重性理论,第一次确定了什么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阐明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从而为揭示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创立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劳动二重性理论成为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实践意义:揭示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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