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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2014-08-15 09:14:19| 【山东考研网】

组织有关人员从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修订。

201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试题将于近期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供考生参考。

第二部分 博士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原则上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应按一级学科招生,其他学科按二级学科招生。

招生学科下设的研究方向主要为各学科依据《关于开展学科梳理工作的通知》(江大研字〔2013〕1号)凝炼的学科研究方向。

二、考试科目

1.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两门课程,专业课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2.外国语:英语。

3.专业基础课: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设置一门综合科目,内容为本一级学科硕士生主干课程。

4.专业课: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设置一门专业课综合科目。

三、参考书目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原则上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如确有必要,可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简要说明。

四、导师资格与招生计划

1、导师资格。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暂行规定》(江大校〔2007〕243号)、《江苏大学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招生的补充规定》(江大校〔2011〕21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通过资格审核的导师才能列入201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招生。

2、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试行)》(江大校〔2013〕195号),各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规模以2014年招生规模为基数,其中的70%按照新办法进行核算。各学院以本年度本学院具有招生资格博导为参照,认真填报附件一:“江苏大学2015年××学院博士招生基本规模核算表”。

11月底推荐免试及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再次公布本单位相关招生学科仍可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与招生名额。

五、需在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的事项

对生源有特殊要求的,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不招收在职定向生、招收非定向生比例、只招硕博连读生等,应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修订我校2015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于7月21日前完成,并向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1)招生目录的打印件(学院负责人签章);

(2)招生目录的word文档(发至研究生招生办电子信箱yzb@ujs.edu.cn);

(3)附件一:“江苏大学2015年××学院博士招生基本规模核算表”(发至研究生招生办电子信箱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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