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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08-13 08:42:52| 【山东考研网】

③监狱学

④青少年犯罪与司法

(2)招生人数

50名

(3)考试科目

①政治

②英语

③法理学

④刑法学

⑤综合(犯罪学、监狱学基础理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复试科目)

(4)参考书目

①《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②《刑法学》(第五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③《犯罪学》(第三版),许章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④《监狱学基础理论》:贾洛川主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综述》,姚建龙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

四、法律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学习方式及学制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两年。实行全日制教育。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及往届大学本科学历;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者,满足以下条件:A:英语四级(CET-4)通过考试;B:修满本科阶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可以以同等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及往届大学本科学历;

②获得国家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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