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08-13 08:42:52| 【山东考研网】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3个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130名,其中法学理论专业40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40名,刑法学专业50名。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201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名,其中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60名,法律硕士(非法学)40名。
以上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学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历届本科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者,满足以下条件:①英语四级(CET-4)通过考试,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③修满本科阶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可以以同等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二)报考办法及受理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招生网;
报名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招生网;
2、地点及要求
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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