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律硕士刑法重点知识点
2015-01-27 09:08:40| 【山东考研网】
重大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5万元就立案)
伤亡、经济损失虽不达要求,但情节恶劣
②犯罪主观: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过失。
③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区别:1)行为方式2)犯罪主观。
④本罪、履行合同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区别:1)渎职性质2)犯罪主体。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①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②犯罪主观:故意,明知是国家秘密而故意泄露,但目的和动机如何,不影响犯罪成立。
③本罪与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区别: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罪与非罪。
以上就是考研组老师为大家总结的部分刑法复习重点。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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