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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5-03-25 10:15:54| 【山东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如下: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 ,业务课不低于90分,达到上述各科目分数的考生,具备了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全部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额的确定
 

依据2015年的国家分数线标准,我校参加复试考生148人,其中,学术型84人,专业学位64人。上级批准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72名(其中学术型计划100人,专业学位计划72人),接收推免生50名(其中学术型29人,专业学位21人),统考招生计划122名(其中学术型71人,专业学位51人)。
 

我校122名招生计划拟分配如下:预留12名(学术型7名、专业学位5名,含调剂生)支持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优化生源结构,保证招生质量,除新上专业外,相同研究方向可由学术型调入专业学位;部分没有上线生源的专业方向可接收调剂生,调入考生的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110名计划考虑各二级学院上线生源比例,拟分配如下:艺术管理学院13人,音乐学院与音乐教育学院24人(学术型12人,专业学位12人),舞蹈学院5人,戏剧影视学院9人(学术型5人,专业学位4人),戏曲学院1人,传媒学院12人,美术学院30人(学术型9人,专业学位21人),设计学院16人(学术型7人,专业学位9人)。复试名单上网公示。
 

(三)关于同等学力与跨学科考生的复试
 

同等学力资格与跨学科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关于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2015年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
 

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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