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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5-03-25 10:15:54| 【山东考研网】

人员签定的《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于考试结束后由专人交研究生处备查。
 

(四)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安排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工作(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做好复试录取的协调工作。
 

(五)两级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要认真严格地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复试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我校2015年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选派督查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健全举报渠道,由山东艺术学院纪委受理举报,受理电子邮箱为jw@sdca.edu.cn、电话号码0531-86522223,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与研究生处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协同解决好招生录取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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